首页 > 调查研究

绵阳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现状调研

    点击数:6155   来源:绵阳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6.02.24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期,中国企业和资本“走出去”已步入“第三季”。与前两个阶段占领资源、“海外抄底”相比,理性投资、着眼长远已成为特点,而且民营企业必将成为主力军。由于绵阳地处内陆,在国家科技城建设政策红利的支持下,正致力于创新转型发展,其民营企业优势产业任然分布在传统领域,核心竞争力不强,有竞争力的产品不多,企业规模任然偏小,据工商联渠道了解,我市的民营企业走出去还处于起步阶段,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绵阳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基本情况

一是企业家投资收购走出去。2007年8月次贷危机爆发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敏锐觉察到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抱团走出去,经过长时间的考察调研和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办理,成功在洛杉矶等地收购了当地的酒店,除核心层由企业派驻管理,其它均由当地人管理,经营状况较好,入住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利润率较高。二是产品贸易走出去。产品输出最关键的还是需要企业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资本的驱动,我市部分中小型科技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其产品有一定的竞争力,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与三宝集团这样的大型贸易企业,利用已经具备的渠道和网络,将产品打入中亚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三是企业投资走出去。企业自身被动走出去。如我市一家以机电制造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数字机顶盒生产,由于国内市场机顶盒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在了解到南非广电网络正在由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转型的商机后,开始着手产品输出,但由于各种税率叠加达到30%左右,致使该企业被动在南非建设生产线,将产品生产本地化,以提高企业利润。加之国内融资成本任然偏高,国外中资银行普遍配合国有企业或国家大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对小量贷款服务能动性较差的实际,企业想要大规模盈利,还需要长时间努力。四是依托以成功的企业走出去。绵阳民营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取得了一些成绩,摸索出了一些路子,在国家“走出去”大战略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特别是从事传统行业的民营企业也有勇敢“走出去”的打算,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在着手依托已经走出去的企业,考察当地政治、文化、经济等环境,并“走出去”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又一路径。

二、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问题

1.“走出去”认识不到位。我市民营企业家普遍存在着相对浓厚的恋乡恋土情结,习惯于运用在当地多年积累形成的社会关系,没有认识到在更大的范围内和空间中去占有和利用资源、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对加快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2.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缺乏了解。中外语言、文化、法律、习俗上的差异是横亘在民营企业“走出去”道路上的天然障碍。民营企业总体讲规模小,实力有限,自身很难系统地了解当地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治环境、商业运作模式和当地的文化内涵,难以系统化地评估投资环境、综合成本和投资风险,难以制定风险控制预防措施。

 3.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繁琐。一是需要准备的审批材料过于繁杂。企业在报批过程中要填报大量资料,既要在网上申报,又要提供纸质材料,标准高、要求严,程序复杂;审批牵涉的部门多,审批时间拖得长。二是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要经过海关、外汇管理局、发改局、外经贸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审批,审批环节多,消耗时间长。三是国内和境外对审批材料的要求不一致,企业不得不准备两份不同的申报材料,这就进一步增加了申报手续的繁琐。从而使企业丧失最佳走出去投资机会。

4.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力度还不够。一是融资渠道单一、额度小、覆盖面窄,使民营企业“走出去”力不从心。政策性融资只有政策性贷款一种,难以适应企业融资多样化需要,且多集中于资源开发领域,使大多数遵从国家“走出去”发展政策的民企,在境外经营风险系数较大的环境中,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二是在“走出去”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方面不到位,与民企的“走出去”形势不相适应。如产业鼓励政策不完善,针对民营经济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走出去”的鼓励政策不多。三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专门提供国内外投资商情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使一些企业有优势的产品或项目无法及时得到投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企业“走出去”的盲目性。四是在企业“走出去”投资中,存在重国企、轻民营的思想,消极对待民企“走出去”的诉求。

三、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1.党委政府搞好服务保障。在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背景下,主动与国家、省层面协调机构搞好对接,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协调机构,促进本地企业向外拓展。如在境内外设立专为民企投资服务的常设协调部门,包括国内部门的协调和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间的境外协调与管理;简政放权,简化各类程序,切实解决诟病已久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无形门”等问题。

2.引导民营企业找准投资的方向。一是瞄准欧洲,引进先进的技术,引进先进的设备,引进人才,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档次,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瞄准“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将本地的过剩产业转移出去,不但帮助了这些国家的发展,同时亦调整了企业的产业结构,促进了企业良性发展。

3.引导企业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抱团共同发展。相关部门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抱团共同发展,找准几个产业,大企业负责产品开发、市场开发,承担风险,中小企业配套加工、生产,做到有技术的出技术,有钱的出钱,有经验的出经验,整合在一起,政府给予点支持与扶持,形成核心竞争力,让中小企业获得共同发展。笔者从我市在非洲发展的一个企业了解到,其实走出去并不遥不可及,也不是那么可怕,在非洲这种经济落后地区,对于从事传统行业的企业,蕴藏着巨大的机遇,只要政府牵一个头,给予点支持,就能实现将我们过剩的产业抱团走出去。一是有规模的走出去,当地政府会比较重视与支持,免得受欺侮;二是抱团出去,依法、守规矩地去经营,同时亦为当地老百姓造点福,也会受到人家的拥护与尊重;三是在人家还没有开发的时候,率先去开发,利润空间比较大,而且对方都有资源可以拿回来,不怕没有钱赚;四是解决了本地的过剩产业面临淘汰的命运,同时其设备、原料从本地出口,带动我们的出口,拿回来的资源从本地进口,同样可以为本地创造税收。

4.支持建立以商会为主体的境外服务机构。一是建立由商会参与、决策的服务工作机制。借助当前正在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升商会的职能和作用,在促进民企走出去战略中,商会不应仅限于参与意见,还应参与决策和管理,如参加境外金融贷款、高访、企业评审、评估、协调、授权商会进行相关统计工作和民企境外投资登记报备等,这符合当前中央关于官退民进的经济体制改革大方向。二是支持商会设立海外服务网络。鉴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遇到的有效管理难、信息收集难、安全保障难等问题,为协助和配合我驻外机构做好民企境外的服务、管理、协调及信息报送工作,建议主管部门研究和支持我会在重点地区和国家建立分会和派出人员。三是支持商会筹建民企境外投资培训机构。建议政府部门在商会为民企走出去进行能力、素质、意识、基本常识和外交礼仪等专业化培训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使民企走出去的国际化和规范化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