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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刍议

    点击数:6720   来源:研究室(宣教办)   发布时间:2016.02.24

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贯穿工商联工作始终的生命线,是由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决定的。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的重要战略部署,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从2013年5月开始,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等(以下简称“四信”)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活动的成功实践揭示,把增强“四信”作为理想信念教育重要内容,抓住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的关键,彰显了工商联思想政治工作的鲜明政治导向。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群体的划分,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历史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踊跃投身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并逐渐壮大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力量和社会新阶层,使这一群体更具有了当代中国的鲜明时代特征。中国具有五千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历史,当代新阶层及其意识形态受到深远历史的影响不可避免。历史上,中国民营经济和民间商人很早就活跃在社会经济舞台,商代民间贸易兴起,唐代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宋代出现了第一批合股公司和职业经理人阶层,元代出现了世界上的第一张纸币,清初则出现了粮食期货贸易,彼时民营经济和商人阶层的种种经历,以及由此产生的客观认知,经过社会经济历史发展的延续,必然烙进了当代民营企业家的群体意识之中,成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的历史根源。

一、回顾历史--早期民间工商业发展史上的“四信”危机

意识形态源于社会存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民间工商业的发展始终与以封建皇权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特权进行博弈,并最终涤荡出了中国民间商人群体的“四信”危机。

(一)基于官僚资本与民间资本“楚河汉界”限制下的制度信念危机。在封建皇权统治制度之下,官办资本垄断上游的资源型产业,民间资本则控制中下游的消费生产领域,市场经济出现“只有底层,没有顶层”的奇特景象。为了保持垄断和支配的地位,封建政权与官办资本集团必然对财富的集中度非常敏感,不允许民间资本无限制地做大,而更倾向于把民间资本所在的底层打造成一种“平铺社会”,以达到所谓“均贫富”而实则“均贫”的状态。在这种严格的“楚河汉界”限制下,民间资本所处的底层社会的状态是“均贫”,客观上便使民间资本无可避免地陷入了“先盛后衰、衰极复兴”的轮回之中。纵观整个民间工商业发展史,其呈现出的早慧而后熟、先盛而后衰的发展态势,注定其无论曾有过怎样的意识形态“外衣”,都将难以摆脱对封建皇权制度充满愤恨的“信念胎记”。

(二)基于政权与民间不对等契约关系下的生存信任危机。在皇权制度及其法权体系中,人民的财产合法性建立在“皇恩浩荡”的前提下,因此,政权对人民财产的剥夺带有不容置疑的“天理”。在整个早期民间工商业发展史上,政权与民众之间的对等契约关系从未处于平等状态,国家机器对于工商阶层及其财产,拥有不受契约约束的处置权。财产在法律上的“权界”及其不可侵犯性,最多只存在于普通民众彼此之间,根本不可能存在于自上而下的统治权力与“子民”之间。政权对国民人身和财产权利拥有任意宰割的无限权力,固化为一种顽强的中国式封建传统,给民间商人阶层造成了难以治愈的“信任内伤”。

(三)基于官商经济模式盛行背景下的发展信心危机。历史上,各类政权均设立了极具高度垄断性的官办专营制度,并衍生出权贵经济,当权者以国家的名义获取资源,以市场的名义瓜分财富。与此同时,民间商人通过寻租的方式进入顶层以牟取暴利,成为一个彻底依附于政权的食利阶层,从而催生出一个制度性的官商经济模式:权贵资本横行,寻租现象代代不绝。在这个背景下,商人阶层对技术进步缺乏最起码的热情和投入,转而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和发财的门径,大量资金从生产领域中撤出,用于交结权贵、奢侈消费、土地购买、转化为高利贷资本以及囤积货币,产业资本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进而失去创新动力,最终成为民间工商经济发展无法冲破的“信心桎梏”。

(四)基于孤立状态和社会仇富状态下的社会信誉危机。尽管民间商人通过促进商贸流通创造了如“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时期的商业繁荣,某些家族及商帮在某一时代也积累了富可敌国的个人财富,但是民间商人从未获得独立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更不能在法理上确保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容统治权力侵犯。所谓“富不过三代”,并非民间商人缺乏积累三代财富的智慧,恰是因为财富的积累必须庇护于政权之下,结成一种脆弱和不对等的依附关系,而这种关系在贫富悬殊、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并演变为动乱之际,商人阶层往往成为首当其冲的仇恨对象,人们对统治者的仇恨,无一例外地首先倾泻到生活在同处社会底层的有产者身上。商人阶层既不可能被统治集团认同接纳,又无法与平民百姓结成利益共同体,逐步造成了商人阶层与社会的对立,并最终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信誉鸿沟”。

二、历史照进现实--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中的“四信”问题

(一)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障碍

历史发展到今天,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199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都是”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逐步演化、放宽直至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不断上升,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虽然政策的演变从理念上消除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整体环境不断向好,但在从现实角度看,体制性障碍却仍然在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1.非公有制产权主体地位未能完全落实。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财产权不仅包括所有权、占有权,还包括支配、使用、收益和处置权。从法律角度看,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归属非常清楚,但完整性和排他性常常受到损害,如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现象一直是民营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其中,各种乱摊派和强行“赞助”就是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使用处置权的侵犯。

2.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诸多壁垒。2009年“中小企业29条”和2010年“非公经济新36条”明确规定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和垄断企业为争夺资源配置权,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从业资历等种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阻碍非公企业的正常进入和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也加剧了政策之间的相互掣肘。如在“非公经济新36条”颁布后,民航电力等高垄断领域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民航虽承认民间资本进入的权利但对航线和运行实行政策强制性分配,电力行业对非公发电企业在发电量扩大、电力上网、电价定价和电产品销售方面仍存在诸多限制。对非公经济来说,市场准入的门槛是在降低,但“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现象仍屡禁不止。

3.非公企业经营承受一定程度的政策性歧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政府在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制度供给上,对非公企业的“次国民待遇”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在各类公共资源配置方面,非公企业在获取土地、资金、政府补贴等方面仍遭遇不公平待遇。如2014年,央行实行了两轮定向降准,其主旨是改革金融市场发展的不规范,将金融资源更好地投放到“三农”、中小企业,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中小企业贷款还是很难,银行的资金更愿意投放给国有企业。我国有95%以上的非公企业是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直接扼制了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基于当前体制性障碍下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中的“四信”问题

历史总有惊人的类似。两千多年来,封建政权对民间工商业的控制、干扰及盘剥,是阻碍工商文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新时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如何在经济活动中端正自己的立场与角色,如何与非公企业平等相处,是非公经济发展的最关键。基于对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障碍分析,存在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四信”不强,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不强、对政府的信任不强、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不强、对社会的信誉不强。

在30多年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定性为基础性作用而非决定性作用,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过多。同时,法制不完备、市场不透明和国有经济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起着重大作用,从而导致非公经济长期处于体制外、处于补充地位因而受到歧视,在与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不平等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尽管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的主流也是积极向上的,但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模糊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不够坚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在政策落实层面,政府职能部门爱国企嫌私企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各种隐形门、在贷款方面抬高非公企业融资成本、在税收优惠方面附带各种审批条件使优惠资金不能到位,直接损伤了非公企业对政府的信任、挫伤了非公企业自身发展的信心。

面对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和收入分配上存在的严重不公这一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复杂社会现象,社会部分舆论简单地将其归因于非公经济的发展,归因于非公企业财富的快速积累集聚,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非公企业履行社会信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新形势下“四信”问题出现的新情况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一个新兴的阶层,已经接过历史的接力棒,迅速成长起来,不仅在经济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在政治领域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我省调研显示的情况看,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群体呈现以下一些新情况、新特点。

1.人员结构多样,思想状况多元。管市场经济导致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复杂化,非公经济人士分化为不同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思想意识状况呈现出多层次性,但普遍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非常重要”的占92%、“比较重要”的占8%,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目标“充满信心”的占84%,“信心不足”的占16%。

2.年龄中青为主,个体意识强烈。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家年龄相对集中在30—50岁,占企业家总数68%,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期代际更迭步伐只会加快。这批人年富力强,有拼搏创新精神,其个体意识、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已从过去单纯信仰认同和感情认同,一定程度让位于个体权利的追求。问卷显示,企业家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关注度较高,对文化体制改革的关注度与企业经营的产业领域呈现较强相关性。

3.承担社会责任,主流思想向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产生途径主要三条,一是最早从个体工商户、小业主逐年积累而形成的民营企业家,二是由乡镇企业改制而兴起的农民企业家,三是从体制内转到体制外、自发创业的“九二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爱党爱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尤其在大灾大难面前,慷慨解囊,捐钱捐物,体现一个企业家的“良心”。调查显示,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照章纳税、解决就业岗位,被视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

4.关心政治地位,参政议政积极。问卷显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参与意识日渐浓厚,希望通过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推荐、培养为代表人士,加入人大、政协组织,通过参政议政实现个人价值,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也有企业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认为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可以获得人脉资源,尤其是增加与政府相关权力部门有更多的接触机会,为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利润提供实质性帮助。

5.发展预期谨慎,投资移民境外。对经济走势和企业发展谨慎乐观。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对当前经济形势,“充满信心”的约占15%,“比较看好”占50%,“有待观望”占27%,“不甚乐观”占8%。问及“企业下一步发展规划”时,54%选择“坚持主业,做大做强”,46%选择“坚持主业的同时,准备涉足其他行业”,民营企业谨慎保持行业拓展动力。在生产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加快了走出去步伐。从我省的情况看,截至2014年底,我省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累计442家,占全省对外投资企业总数的84%,对外投资额50亿美元,占全省总投资额的87.7%。另有分析称,中国正在经历的第三次移民潮主要集中在中高端技术人才、拥有巨额财富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净值人群。正处在经济转型期、潜在产出下滑背景下的中国也面临着移民危机。

6.企业处境严峻,呼唤公平强烈。当前企业发展遇到最主要的困难,仍然是融资难、招工难、压力大、负担重和办事难等问题。问卷调查显示,“融资难、融资贵”和“招工难、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均占54%、并列排第一位,“转型升级压力大”占46%、排第二位,“税费负担重”占27%、排第三位,第四是“一些政府办事机构打交道难”、占23%。不同层级或规模的企业对困难反映不一。同时,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国家扶持非公经济、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落地难,看到政策、难以享受,看到空间、难以进入,看到机会、难以把握。

三、以史为鉴--建立以“四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

在工商联历史上,针对各个历史时期的现实存在所产生不同的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曾对工商业者开展过“听、跟、走”教育、“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教育,曾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过“双思”教育、“三个结合”和“三个有更大作为”教育,还有迄今持续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精神教育等等,这些都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宝贵财富。“四信”教育就是在这样的实践经验积累下开展起来的,教育活动面对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的实际情况,回应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信任、盼改革、要公平、求安全、谋发展”的关切和期盼,对准了焦距、点到了穴位、抓住了要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两年来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启示,建立相对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有效运行,既是新形势下提升工商联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更好地践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的迫切要求,也是发挥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政议政,持续改善影响“四信”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意识形态状况源于社会存在基础,增强“四信”也必须从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入手。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体制性障碍,工商联要主动承担起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鼓与呼的历史责任。要抓住参政议政重点。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支持、鼓励、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落实情况开展前瞻性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建议,主动参与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紧扣非公人士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非公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反映非公人士的合理诉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紧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展理论性研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消除非公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紧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引导工作开展实践性研究,反映党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引导工作中的成绩、经验和不足,推动党委更加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引导工作。要引导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参与的渠道,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优化工商联兼职领导班子结构,把那些政治表现好、社会贡献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热爱工商联事业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吸纳到工商联领导班子中来;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人民团体等渠道,发挥工商联会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引导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通过聘请担任监督员、经济顾问、参与行风评议、开展政企对话和建立领导联系点等形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

(二)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商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合力

中央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并将其放在工商联五项职能作用的首要位置,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是工商联工作的生命线。在民营企业家群体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最初的的质疑、抵触和争论,到现在逐步接受、认同和支持,统战部、工商联系统上下本身已经历了一场思想认识的突破和跨越,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深水区、攻坚期,这种思想认识的统一尤为重要,本身就是活动取得的最大成果。在当前思想多元、观点交锋形势下,统一思想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艰巨,工商联应当肩负起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把“两个健康”“三性统一”结合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把“四信”教育融合贯穿于工商联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发挥“五个作用”。要把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工商联的刚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精力,深入谋划,下大力气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和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把“四信”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参与其中的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大格局,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探索实践,运用和发扬“四信”教育成功经验

近年来,“四信”教育坚持边实践、边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应当予以借鉴,加以固化。必须坚持两个健康有机统一,从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入手,把解决思想困惑与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实践特色,是思想政治工作生命力和吸引力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切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体作用,有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这是思想政治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工作路线。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开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作为践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的重要保证。必须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加强基层工商联和商会建设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商会职能作用,形成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的重要组织保障。必须坚持尊重实情差异化,既要强调顶层设计,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也要兼顾地方特色,发挥地方创造性,打造形式多样、内容鲜活的思想政治工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巩固活动成果,让已建立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实效

以“四信”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两年来,已探索建立了政企沟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法律维权机制、督察通报制度、金融服务协议等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能否继续坚持、机制能否持续运转,直接关系到两年来集中力量开展活动所取得成果的稳固,影响到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要珍惜、维护和完善来之不易的沟通协调机制,使之保持正常运转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要积极争取将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规划,描绘出明确而具体的民营经济发展蓝图,增强企业家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要在原有“四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框架下不断完善,形成长期性、正规化的各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机构,统战部加强领导和指导,工商联纳入常规性工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认真评估、督促检查、持续推动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改变“政策一箩筐,意见一箩筐”的局面,切实让已建立的制度机制充分有效运转。

(五)畅通联系渠道,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动态调研预警机制

“四信”教育之所以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得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理解和拥护,最重要原因就是工商联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把握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最强烈的思想脉搏,掌握了民营企业发展最真实的情况,从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的意见建议。“四信”教育要转入经常,首要任务就是在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状况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化、常态化的思想状况调研预警机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及时掌握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动态变化情况,提出下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四信”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思路。要建立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纳入年度考核目标,采取面谈、电话交流、文字沟通等方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认识状况,切实解决干部与企业家说不上话、企业家有话没处说的情况。要推动建立“工商联直通车”等信息直报平台,广泛收集非公经济人士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向党委政府直报信息的绿色通道,将非公经济领域重大难点热点问题和非公经济人士重要意见建议第一时间上报,积极为非公经济人士释疑解惑,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形成长效化、常态化、专业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发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覆盖面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渐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依托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加强指导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各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还不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力还不强。要积极助推和搭建好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平台,加强指导工作培训和指导,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四信”教育,做实、做长、做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要利用好各类商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阵地平台,充分发挥其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企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使“四信”内化于商会工作和企业发展全过程。

(七)加强宣传培训,建立工商联宣传教育新机制

在以“四信”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开展了大规模形势宣讲、政策培训、典型宣传和实践性教育,形成了与生硬灌输、一般化报道全然不同的宣传教育新局面,工商联宣传教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取。今后还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培训班次,拓宽培训范围,逐步将培训对象扩大至市、县一级工商联干部、执常委、商会负责人、代表人士和新生代企业家,并充分利用好系统网络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加大典型树立力度,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体作用,推动各级工商联层层选典型、树典型、学典型、颂典型,经常举办大讲堂、巡回报告会等活动,形成弘扬建设者精神的强大声势。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手机报、微信平台等网络信息载体的普及推广工作,加强主流媒体在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中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和非公有制经济相关政策的解读,发挥各类媒体优势。积极推进制作播出反映民营经济发展题材的影视剧作品,以细雨润无声的方式,向社会释放注入民营经济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