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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联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慰问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林    点击数:6499   来源:会员处   发布时间:2016.02.24

各市(州)工商联: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原工商业者的生活。改革开放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原工商业者待遇的政策。目前,推动落实原工商业者养老金足额发放和享受医疗保险,进一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省工商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市州工商联要继续关心原工商业者老会员,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要求。进一步解决好部分原工商业者和遗孀生活困难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向原工商业者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介绍工商联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和工作要求。

2.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前采取多种形式慰问原工商业者和遗孀,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慰问活动中,可邀请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起参与,使他们能够进一步了解我国近现代工商业发展的历史,继承老一辈工商业者的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

3.对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和遗孀的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其生活、医疗等情况,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乡镇农村解决好原工商业者和遗孀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请各市州工商联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春节期间的慰问情况,以及进一步做好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书面报省工商联会员处。

 

 

联 系 人:黄  林

联系电话:028—82820773

电子信箱:scsgslhyc@163.com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