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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团体会员、部分异地商会和个人受到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表彰

    点击数:5890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0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表彰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人社发〔2015〕52号),我会团体会员省浙江商会、省福建商会以及异地商会省重庆商会被表彰为“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省浙江商会会长陈朝钦、省福建商会会长陈新贤、省重庆商会秘书长喻开和被表彰为“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