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465 来源:四川省化妆品商会 发布时间:2016.10.18
10月13日,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4条规定,四川省化妆品商会经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批准,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旨在于响应政府号召,利用行业专业知识优势为政府分忧解难,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诚信务实,调解沟通化解解矛盾纠纷的精神努力工作,争取在全省化妆品行业内部做好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营造四川省化妆品行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