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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民营经济“明日之星”企业家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作者:张晓蓉    点击数:5321   来源:研究室(宣教办)   发布时间:2017.02.28

各市州工商联、省联直属行业商会:

为持续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5〕64号)和省工商联2017年民营企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拟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四川省民营经济“明日之星”企业家培训班(第二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19日含往返共10天(培训天数8天)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市(州)工商联推荐1-2名具有发展潜力,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才,省联直属行业商会推荐1名,其余人员省工商联统筹调训,共计50人。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与企业发展,企业家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互联网+与企业转型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关键和企业应注意的问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考察上海高新企业及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等。

四、培训形式和目的

结合讲座、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深入学习领会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与企业发展战略,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关键和企业应注意的问题,实现企业家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转变,帮助企业家学员更新知识、开拓眼界、创新理念,抓住创新发展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工商联专项经费承担并给予餐费补贴,学员食宿费、往返机票费由学员自理。(校内单间:400元/人/天)

六、其他事宜

1、2015年以来已参加过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组织的培训班的企业家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2、各市州工商联按通知要求尽快推选培训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3月3日前将电子文档及传真件(须加盖工商联公章)传至省工商联宣教办,QQ邮箱:1156262552,联系人:王宪建,电话(传真):028-82820772,手机:13308057328。

3、本次培训人员自行预订航班机票,如需代订请提前联系。本次培训班将在成都集中报到并举行开班仪式,结束后统一乘大巴前往双流机场。上述事项待正式培训名单确认后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省民营经济“明日之星”企业家培训班第二期报名回执表.docx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