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工商联要闻

省工商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联络活动”

作者:毛光宝    点击数:3896   来源:维权处   发布时间:2017.05.11

5月9日-1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文件精神,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进一步改进工商联和法院法律工作的强大动力,省工商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成都共同举办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联络活动”(以下简称“联络活动”)。省工商联副主席王鸿璋、李光金出席,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审判专家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等50余人参加活动。

司法保护IMG_20170510_120956.jpg

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企业家等走进法院和四川知名企业,通过观摩庭审、与专家学者及审判业务骨干座谈交流,让代表委员充分感受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障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致力于将产权保护纳入到法治化渠道的决心和努力。

9日,联络活动启动仪式暨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举行。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刘楠对2016年四川法院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进行了通报,并发布了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个方面的四川产权保护十件典型案例。随后,代表委员和企业家等参观了锦江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锦江区法院旁听了一起产权司法保护典型行政案件的庭审,参会人员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予以充分肯定。会后,代表委员到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视察调研,并与企业家就如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0日,召开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会上,成都中院、自贡中院、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分别就产权司法保护作了交流发言;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听取了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各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审判实务代表就“法院产权司法保护现状、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路径”进行了交流。

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法委和省工商联领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法院在产权司法保护中所做的工作,对法院加强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鸿璋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已超过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在带动就业创业、繁荣城乡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才能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法院和工商联要深化工作联系,在非公有制企业法治宣传培训、专题调研、商会调解、立法建议、个案协调等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合力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行使法律职责,切实履行干事创业成功人士的社会担当。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做守法诚信经营的典范。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达贵在总结讲话中表示,省法院将认真梳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并下发,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营造创业创新的法制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