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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条措施帮中小微企业过难关

    点击数:3864   来源:遂宁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02.18

近日,遂宁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包含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强化经济社会运行服务保障四大方面共20条措施。

  在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方面,针对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纳的相关税收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按其缴纳额地方留存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补助;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的,可申请减免;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同时,援企稳岗,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出台加快审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设立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简化政府采购程序、促进大数据应用推广4条措施,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确保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加快落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