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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出台稳定经济增长30条措施

    点击数:7535   来源:广安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2.06.15

突如其来的邻水“5·09”新冠肺炎疫情对广安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促进经济加快恢复、稳定增长,6月10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加快经济恢复扎实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措施》印发后,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安日报、广安在线等全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扩大知晓范围。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完善惠企助企服务机制,加强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和跟踪调度等,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定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据悉,《广安市加快经济恢复扎实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30条硬核措施。其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2条,包括加大财政金融互动力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促进项目投资6条,包括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和争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项目金融服务、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强化项目用地用能等保障;支持工业发展3条,包括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支持工业项目复工提速、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3条,包括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促进商贸发展和刺激消费6条,包括促进餐饮零售消费、促进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商贸企业线下促销、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文旅消费;稳定农业生产保供1条;降低市场主体成本3条,包括给予保供企业支出补助、减免市场主体房租、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1条;加大就业帮扶3条,包括扩大实施社保阶段性缓缴政、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清理拖欠账款1条;统筹发展和安全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