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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联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培训

作者:苑光敏    点击数:3173   来源:维权处   发布时间:2023.05.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家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最新规定,促进国有重点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5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成都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培训。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四川省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或投资并购事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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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邀请第三方专家对企业发展经营中涉及的反垄断法律,开展反垄断合规工作的具体路径,在经营者集中申报过程中涉及的营业额计算标准、申报标准与流程、审查时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参训企业纷纷表示,培训的操作指导性强,通过培训掌握了反垄断相关法律知识和最新政策要求,对提升自身反垄断业务管理能力、防范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了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为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2023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依照反垄断法第五十八条等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牛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