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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十条措施规范涉企执法

信息来源: 广元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5-06-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广元市印发了《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职权。《措施》明确要求各行政检查权力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分级分类建立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渠道向社会公告,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依法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措施》对各涉企行政检查流程、方式、频次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建立年度涉企日常行政检查计划,并规范了专项涉企行政检查报批流程。检查方式上,鼓励优先采取非现场“无忧检查”,明确“扫码入企”、行政检查审批、行政检查行为等措施要求,形成了全流程行政检查规范。检查频次方面,要求统筹实施同一企业或同一时间段多项行政检查,降低企业迎检负担,明确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创新实施“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周一、五为“企业宁静日”,非特殊情况不到企业检查。

三是明确涉企行政检查结果运用。《措施》要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构建“执法+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是健全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机制。要求贯通纪检监察、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监督方式,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发挥好工商联等团体组织在反映涉企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形成整体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