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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范颖    点击数:6212   来源:会员处   发布时间:2016.10.24

各市工商联:

根据《全国工商联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会拟于2016年11月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查方式和人员构成

此次互查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每个市级工商联组成一个互查组,到指定的市开展互查工作,互查组由市级工商联分管会员组织工作的副主席和1-2名会员组织科干部组成。  

二、互查的主要内容

1.对照该市级工商联“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对照该市级工商联制定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量化标准和评价考核细则,实地考查1-3个拟向省工商联推荐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互查工作11月1日开始,11月20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级工商联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向互查组提交自查工作报告。

2.互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全国工商联和所到地工商联制定的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互查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探索创新,深入细致做好互查工作。

3.互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到制约县级工商联建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意见。

4.互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使互查工作合规有矩,风清气正。

五、互查分组 

1组

成都

绵阳

2组

自贡

南充

3组

攀枝花

雅安

4组

泸州

广安

5组

德阳

达州

6组

乐山

巴中

7组

广元

宜宾

8组

遂宁

眉山

9组

内江

资阳

 各市级工商联做好互查工作准备,加强沟通联系,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并将各地互查组人员名单于11月1日前报送至省工商联会员处。在本组互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互查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材料

联系人:廉南 范颖

电话:028-82820762

邮箱:scsgslhyc@163.com

 

附件:1.“五好”县级工商联互查组人员名单.docx

     2.互查表.docx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