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颖 点击数:6212 来源:会员处 发布时间:2016.10.24
各市工商联:
根据《全国工商联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会拟于2016年11月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查方式和人员构成
此次互查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每个市级工商联组成一个互查组,到指定的市开展互查工作,互查组由市级工商联分管会员组织工作的副主席和1-2名会员组织科干部组成。
二、互查的主要内容
1.对照该市级工商联“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对照该市级工商联制定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量化标准和评价考核细则,实地考查1-3个拟向省工商联推荐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互查工作11月1日开始,11月20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级工商联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向互查组提交自查工作报告。
2.互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全国工商联和所到地工商联制定的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互查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探索创新,深入细致做好互查工作。
3.互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到制约县级工商联建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意见。
4.互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使互查工作合规有矩,风清气正。
五、互查分组
1组 | 成都 | 绵阳 |
2组 | 自贡 | 南充 |
3组 | 攀枝花 | 雅安 |
4组 | 泸州 | 广安 |
5组 | 德阳 | 达州 |
6组 | 乐山 | 巴中 |
7组 | 广元 | 宜宾 |
8组 | 遂宁 | 眉山 |
9组 | 内江 | 资阳 |
请各市级工商联做好互查工作准备,加强沟通联系,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并将各地互查组人员名单于11月1日前报送至省工商联会员处。在本组互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互查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材料。
联系人:廉南 范颖
电话:028-82820762
2.互查表.docx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10月21日